科学的钢琴指法运用对钢琴弹奏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对初学者而言,如果不能很好地掌握钢琴指法的基本运用,将严重影响钢琴弹奏的顺畅,而加强对钢琴指法的认识和领会也能大大提高演奏水平。所以,科学、合理的指法教学是钢琴教学的一个重要部分。
首先,要对每个手指的特征有足够的认识。大拇指,即第一指,粗且短,独立而较快地弹奏比较困难,但擅长于弹奏强音和重音,演奏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的转接与调节也要倚仗于拇指;食指,即第二指,参与顺利地弹奏快节奏的走句,能够把旋律中生动的音色反映出来,音质一般圆润,有时作为拇指的替补与其他手指(如4指、5指)合作;中指,即第三指,先天具有站立的能力,然而却经常以此掩盖"非法"借助于前臂力量的隐秘和不勤奋、不灵活的缺陷;无名指,即第四指,与食指相反,适合弹奏柔和的音乐,然而未经开发的无名指,无论力度、灵敏度都是比较欠缺的;小指,即第五指,享有3指和4指所没有的活动自由,然而先天软弱,不易站立,它是弹奏八度与和弦的重要手指,也常用于右手的旋律音和左手的和声低音。
其次,要了解常用的指法。无论是雄伟粗犷,亲切舒缓,亦或是悲伤忧郁的乐曲,一般都由以下几种基本指法衍变而来:
1.顺指
在不改变手位的情况下,一个手指弹奏一个琴键的指法。它是钢琴弹奏中最常用的基本指法。尽可能多地使用顺指法是保证流利弹奏旋律的重要条件。
2.扩指
在相对宽广的音程之间扩大指距,越过一个音或数个音弹奏下一音的方法。
3.缩指
在弹奏过程中需要移动手位时,借助于缩小指距来实现调整。
4.跨指
又称越指。在弹奏时,需要左手向右移动,右手向左移动,将2.3.4.5指从1指上面越过去弹奏下一音符,依次来改变手位,便于其他手指连贯弹奏。
5.穿指
将Ⅰ指从2,3 ,4,5指下方穿过去弹奏下一个音符,这是基于右手向右移动,左手向左移动的连贯弹奏。"回音"指法也包含穿指。半音阶的连续交替使用穿指法,尤其要求穿指动作的灵活(动作幅度必须小)。
最后,要明确恰当地运用指法的主要原则。第一,通过学习和练习,熟练掌握一些基本的指法,例如各大小调左右手各别的音阶指法,弹奏三和弦时1—3—5,l—2-4,l—2—3,2—4-5的基本指法等。第二,依据乐曲的需要能够有利于表现音乐并能精确地与其思想协调的指法便是最好的指法。当由于音乐表现的安排与手的方便原则发生矛盾时,有时可能牺牲方便。第三,由于作者的精神、特性和风格不同,指法必须是灵活的、“辨证的”,可变动的。例如,谁也不会想到连续用五个手指,每五个音为一组来弹奏莫扎特,贝多芬以及肖邦作品中的哪怕是最快的自然音阶,但像李斯特在《西班牙狂想曲》结束部分“福里亚舞曲"中所指定的那样,这个地方如果用通常的音阶指法来弹而不用小指,那简直是不可想像的。最后,要按照不同的演奏者的手的特点和意图而采用方便的指法,手小的人有时不必勉强使用乐谱建议使用的指法。当然这一许可的改动仍然是服从于前两条,并且是经过推敲和设计安排的。
总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智慧”,指法和表演一样,是因人而异的。不过一旦确定了某首乐曲的指法,就要相对固定,不要频繁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