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形式:
师承自古以来都是中医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中医文化以师徒传承薪火相传绵延数千年,为中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而现在中医师承依旧在中医文化的传承道路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国家第52号令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出,没有相关学历的中医零基础人员也可以通过中医师承的方式走上中医执业的道路,大大解决了民间中医考证难、行医难的问题。
但是现在的中医师承不同于早些年间的磕头拜师礼,现在需要师承关系双方到县级单位以上的公证处签订公证合同,师承关系由公证处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所以大家想要通过中医师承的方式走上中医执业道路,那么一定要去公证,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报名!
说明: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的行为及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的活动。
师承关系合同书:
公证师承关系所需材料
1、合同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执业机构的许可证复印件;
4、执业机构出具的证明(内容:指导老师系该机构的医生(基本信息)、职称、从医的年限、具备中医师承指导老师资格,同意出任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等)
5、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
6、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
说明:
1、《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起止时间等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提前撰写,但合同结尾处双方的签名和日期必须在公证员面前签署。
2、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对生效时间进行了特别约定,即自公证之日起师承关系合同才生效,且传统医学师承医师资格考核中要求跟师学习满三年。
3、如果老师的技术职称还未达到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才需要提交第4项材料,证明其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
公证师承关系备案: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规定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一般来说,《合同书》一式五份并经公证,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各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备案一份,指导老师的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
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重新办理《合同书》公证,并按前述要求报备存档;跟师临床实践时间延续计算。指导老师在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并带教的,须在《合同书》中列明。(以当地最新要求为准)
《合同书》应当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公证师承关系费用:
中医师承公证费用因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一般在 200 元到 600 元左右;副本费每份 20 元。
如果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每增加一副本的费用大概在 20 元上下(各地收费标准不同)。建议办理时准备一正本一副本,因为卫生局备案需要一份,自己手里最好也留一份。
师承老师要求:
对于咱们大部分中医小白来说,在整个师承的过程中,最难的莫过于拜师,也就是挑选符合条件又负责的老师,那么中医师承对于老师又有哪些要求呢?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6、老师在同一时间带教学生不得超过2名!